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KA270等50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1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KA270湘NVP202湘NWH638湘N5RS20湘NFY875浙BW676E
湘NBJ030湘NF62772湘N5K371湘NKS232粤LB766U湘NF67316
粤LB766U浙H3E977湘NPZ507湘A902WW湘N5608K湘N6H563
湘N5C391湘NUV550湘N3239E湘J1TZ85湘N5U019湘NDK380
粤A5L9Y7湘AFK0805湘A1E79G浙GNV762苏F2T33F湘NLZ960
湘NHJ355湘NTP781粤LB766U湘N9832D湘N5YN22湘ND33978
湘NBY890湘NJR515湘NE880C湘NKX836湘N2N351湘NVX231
湘ND83909豫Q7650F浙G38WE2湘N5EA86湘N2586F浙F5XV76
湘NTP781湘NJV559
来源: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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