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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2026-08-01 13:29:06 字号:

溆浦县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持续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杜绝快慢班、重点班等违规现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及《怀化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怀教通〔2026〕4号)要求,现就我县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秋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完全中学,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少于2个自然班的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优化师资配置、均衡生源结构,破除教育分班乱象,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分班机制,从严治理“择班热”、“重点班”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化解家长焦虑,优化教育生态,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科学统筹。坚持“县教育局统筹、学校主抓、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城区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城郊、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实施“阳光分班”工作,压实各级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阳光分班工作落地见效。

2.坚持均衡配置。每个班级的学生总数基本一致(同年级最大班额差原则上不超过3人),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任课教师团队(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在年龄、教龄、职称、教学水平等方面均衡搭配。对于因身体原因确需特殊照顾的学生(残疾、智障等特殊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不纳入随机分班范围,根据学生实际错开分班;多胞胎家庭确有需要的向学校申请捆绑摇号。

3.坚持阳光操作。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分班过程全程录像,全程接受各级代表监督,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使用“怀化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中的“随机分班系统”完成随机分配学生和随机匹配教师团队。分班结果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更改,严禁随意调班。起始年级学生必须根据招生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学生分班之后,原则上不得到其他学校再去报名,参加补录。

三、实施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7月30日前)。县教育局制定《溆浦县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各校具体“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明确分班时间、地点、具体操作办法。各校于8月3日前将纸质盖章方案上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广泛深入宣传(8月1日开始)。将《溆浦县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融媒体、公众平台、微信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方案推送至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和其他班级家长群,让全县人民熟知政策,了解、熟悉、支持“阳光分班”工作。

3.师资均衡配置(8月25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则,根据预计招生规模(学生人数、班级数),以班为单位确定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于8月25日前报基教股备案。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均衡分配到各个班级教师团队,并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学生信息统计(8月27日前)8月25日前,全面完成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城区初中学校生源分配工作,各校精确统计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生花名册,审核、确定“特殊学生”和“双胞胎学生”两类学生名单。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完整,为“阳光分班”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5.现场随机分班(8月28日-8月31日)。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分班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于8月28日-8月31日在圣达学校达善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分班,其他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参照城区学校分班办法实行,所有学校书记(校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邀请纪检监察、“两代表一委员”、责任督学、新闻媒体记者和各学校随机抽取的5名新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具体操作流程:

(1)做好人员培训8月25日前,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参与“阳光分班”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专题培训,学习领会“阳光分班”政策要求和实施方案,熟练掌握各项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方法,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2)学生随机分班。使用“怀化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中的“随机分班系统”,小学一年级按照性别、特殊学生、双胞胎学生等要素,初中七年级按照性别、学生综合素质、特殊学生、双胞胎学生等要素形成全体录取新生数据,“一键式”电脑随机分班,确保各班生源均衡。

(3)教师匹配抽签。学生分班结果封存后,由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团队抽签,随机抽取所带班级的序号,当场公布并签字确认。

(4)确认分班结果。现场打印分班名册,由监督人员、校长、班主任签字确认。

6.结果公示与备案(新生报到前)。分班结果当场公布,学校须在当天通过校内公示栏、学校公众号或官网等渠道公布分班结果(含班级名单及对应班主任),并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各校于9月4日前将分班最终数据汇总,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7.补录管理(9月至次年)。对于分班结束后补录报到,同样严格执行“阳光分班”要求,按照“班级人数均衡”原则和“要素规定”,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编入人数最少的班级,严禁指定班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光分班”工作专班,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负责制定《溆浦县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政策,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保障“阳光分班”工作平安有序。

2.严守纪律红线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在分班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3.建立应急机制各校要制定“阳光分班”应急预案,对于家长提出的质疑及时、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如遇网络故障或软件异常,须立即启动备份方案或暂停操作。

4.加强督查问责在分班期间或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对各校分班及后续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执行“阳光分班”政策、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视情形对公办学校相关负责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措施;对民办学校采取约谈、更换负责人、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措施。对拒不接受“阳光分班”、恶意抵制、无理取闹的学生和家长,严格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

举报电话:0745-3331355,0745-3331366

溆浦县教育局

                         2026年8月1日


来源:溆浦县教育局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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