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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8-01 18:00:00 字号:

溆浦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创新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整治行业乱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溆浦县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过期、变质、掺假掺杂、三无、假冒伪劣食品,以及病死、死因不明畜禽肉类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私设黑作坊、黑窝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非法屠宰畜禽、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网络平台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食品功效、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假劣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粮油、酒水饮料、保健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证生产、经营、销售药品,非法回收、倒卖药品,流通过期、失效、变质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降糖、降压、减肥、壮阳等虚假功效保健食品、假劣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网络非法售卖处方药、假药、劣药,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制售假劣化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药品、非法流通特殊药品,危害群众用药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未经授权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犯罪行为;假冒专利、伪造专利证书,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家电、建材、服饰、箱包、数码产品等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发行、传播影视、音乐、书籍、软件等侵权作品,网络盗版侵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窃取、泄露、非法交易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企业创新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1.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线索的详细信息,包括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过程、相关物证、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2. 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线索,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与保密规定

1.有奖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一经查实、成功破案,将根据线索价值、涉案情节,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现金奖励,重大案件线索予以从重奖励。同一案件多名举报人举报的,按照线索核查先后顺序及贡献大小核定奖励。

2. 严格保密: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全程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745-3329079(溆浦县森林公安局)


溆浦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日

来源:溆浦县公安局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李玲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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