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桥江镇司法所长张克明
访谈背景
作为溆浦县第一农业大镇的桥江镇,辖43个村(街),人口近6万,社情复杂,矛盾突出。那么作为人口大镇的司法所,是如何利用有限的力量维护农村的稳定的呢?10月上旬,《理论实践》频道主持人采访了桥江镇司法所长张克明。
嘉宾简历
1997年7月—1998年3月 岩家垅乡司法所任所长;
1998年4月—1999年3月 大渭溪乡司法所任所长;
1999年4月—2006年3月 水隘乡司法所任所长;
2006年4月--2008年1月 卢峰镇司法所任副所长;
2008年1月至今 桥江镇司法所任所长。
访谈实录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主持人:张所长,你好!社会上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你觉得搞司法工作辛苦吗?
张克明:虽然调解工作是苦差事,但也得有人来干。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是只要身临其境也能品出其中的甘甜来。在调解每一件纠纷过程中,都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以情动人,就能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也可以说是“调解千家事,温暖万家心”啦!
张克明:2007年4月,卢峰镇人民村谢某和李某某因琐事发生斗殴,双方纠集几十人准备再干一架,我通过组织双方调处,最后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李某某花费10元钱买来水果看望被其打伤的谢某,双方握手言和,10元的水果避免了一场流血冲突的发生。有时候想起这些就觉得工作挺有意义的。
主持人:有些纠纷不是一次就能调解好的,是不是调解不好就推给法院?
张克明:调解工作要反复做,要耐心细致地去做。去年7月,桥江镇八门村郑氏两兄弟因土地界限发生纠纷,我在调查完全部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进行了一次两次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并没有一推了事,而是继续想尽办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在第四次调解中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我工作10多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无一起“四无”案件的发生。
“每调处一起矛盾纠纷,就是给群众上一堂法制课”
主持人:你认为,民间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是什么?这样才能减少民间矛盾纠纷的发生?
张克明:从10多年的工作实践来看,我个人认为民间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在于当事人对法律的淡漠无知。要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就要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张克明:10多年来,我自费印制并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上万份,举办法制培训班50期,提供各种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提高了辖区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

主持人:农村普法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张克明:要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调处,实际上就是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知识讲座。2008年3月,桥江至新田公路的修建过程中,因为施工方的施工车辆操作不当致使一村民房屋墙体受损,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公路修建工程一度受阻。我快速赶到现场,就在事故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邀请部分村民旁听。通过对大量相关法律的讲解,最终使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协议。同事又对双方当事人及周围旁听的数百群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的教育方式,难懂的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讲解,使群众都能明白法律法规的具体含义。
张克明:在工作中,调处每一起纠纷总是尽量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同时邀请尽可能多的群众旁听,以期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矛盾纠纷发生率逐年降低。
“不到一个月时间就为当事人索赔了16万元”
主持人:听说你去年办理法援案件19起,为全县个人办理法援案件之最。有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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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明:是不是全县个人办理法援案件之最,我不知道,但去年的确是办理了19起法援案件。今年上半年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起,有时在在法律援助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自掏腰包也要为弱势群体申张正义的。比如去年1月,我自垫费用,二次南下广东为在深圳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戴某某成功索赔医药费5万余元。
张克明:另外,去年6月,桥江镇农民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事故发生后大半年没有得到解决。当事人家属找到我寻求帮助。我在了解全部案情后,马上投入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之中。经过多方协调数次调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为当事人索赔了近16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安置帮教工作不敢有丝毫松懈”
主持人:桥江镇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镇,每年的“两劳”回归人员多,你是怎么搞安置帮教工作的?
张克明:桥江镇作为一个农业大镇,工商业落后,“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问题就成为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为了使“两劳”人员不重新违法犯罪,我坚持定时回访。随时随地掌握他们的思想、生活动态,做到发现问题随时掌握、随时处理。到目前为止,辖区内始终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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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格言
献身司法 服务百姓
工作体会
工作10多年来处处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中无节假日,全年始终坚持工作岗位,每到一地首先向百姓承诺“接警后半小时内出警”,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实现 “献身司法,服务百姓”的诺言。
荣誉奖项
2000年3月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2006年3月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2008年3月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2008年3月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2009年3月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2009年3月被评为怀化市专项维稳先进个人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管理员
编辑:网站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