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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峰论道} 试问工商局,3.15就只是一把火?
2009-03-16 20:04:00 字号: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溆浦县开展了消费维权与咨询服务活动,该县工商局还将查处价值10万元的过期变质食品当众一把火销毁(3月16日溆浦网新闻)。不可否认,这把火烧得大快人心,但同时,又让人不禁觉得,这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年年烧了,年年有?而在3.15这一天焚烧假货似乎变成了一种“惯例”,难道国家规定只有这一天能放这把火吗? 一把火能烧掉满地皆是的假冒伪劣产品吗?我想不尽然吧。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只是一把火就了事的问题。打蛇要打七寸,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关键是打源头。我们不能总是在厂家把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出来,放入市场之后,再去查处,那样只会年年烧,年年有。去年6月份,溆浦县工商局就依法责令该县桥江辖区内的6家非法生产预制板厂家停止非法生产行为,并对他们处以总计19000元的行政处罚。这就是打击源头的作法,只是这种作法在该县是凤毛麟角,少得可怜。至少从宣传报道上看是这样的,其实,宣传也是一种打假有力的武器。对打假而言,宣传的作用并不是自吹自擂,你对一些非法生产行为采取了什么强力措施,通过报道出来,那就是一种思想上的威慑。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贵在坚持。去年是对全国食品安全的一次重大审视,三聚氰胺奶粉一暴光,就有有关部门纷纷前去查处,溆浦县工商部门也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暴光之后,对县里的“问题奶粉”进行了查处,但是从当溆浦网站上的报道来看,他们却是只针对三鹿牌一家的奶粉,当时就有网友留言说,还有其他的呢?(其它品牌的奶粉),而后面也没有见到相关的后续报道,难道是工商部门做了,没有宣传而已,还是根本就没有继续坚持做下去,无从宣传呢?如果是做了,那为什么不把结果公示出来,让群众们知道呢?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时刻都要重视的,不是在3.15一把火就能代替的,我们不想等到问题出了之后再去查处,亡羊补牢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来说,一定是晚的,因为血淋淋的教训历历在目,我们要的是防患于未然。所以,我们期待打假维权不应只在“3.15”。工商部门和消协应该经常去商场、市场“逛逛”,多到生产厂家去“转转”,其实查到多少假货不是目的,而是在于加强监督的力度。

 

 

 

 

链接溆浦网新闻:http://www.xupu.gov.cn/main/xpnws/list.asp?id=3360&type=新闻快讯

摘自中国溆浦网百姓论坛——卢峰论道http://www.xupu.gov.cn/bbs/dispbbs.asp?boardid=6&id=14366&page=1&star=1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弱弱地一问

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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